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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 平安黔行系列报道之一百二十五

醉驾肇事+涉嫌危险驾驶罪,他将承担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你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先来来的是明天那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来的是意外那不仅要面对法律的制裁还要承担…

 

醉驾肇事+涉嫌危险驾驶罪,他将承担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醉酒驾驶

永远不知道

意外和明天

哪一个先来

来的是明天

那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来的是意外

那不仅要面对法律的制裁

还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

温馨提示

酒、醉驾酿事故

保险公司不理赔哟

 

  赔车损、担刑责,你还要醉驾吗?

  8月23日凌晨2时许,随着一声巨响划破了毕节市七星关区深夜的宁静。

  李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德溪公园附近路段时,与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轿车发生碰撞,撞击导致李某驾驶的车辆安全气囊弹出,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

毕节市七星关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

快速出警

对现场进行了勘验

 

  现场情况:

  停在路边的小轿车,车辆后方因撞击车尾变形,受损严重。李某驾驶的小轿车右前方受损,车辆前方安全气囊弹出。

 
 

  被撞车主周某告诉民警:

  自己将车停在路边打电话,突然被后方驶来的车辆猛烈撞击,对方车上其他几人均下车查看车辆受损情况,唯独驾驶员一直不肯下车,后来驾驶员又突然跑去其他车辆内,周某怀疑对方可能是酒驾,于是报了警。

 
 

民警现场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

呼气式酒精测试

李某的结果为149 mg/100ml

周某的结果为0mg/100ml

随后,民警将李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检查

根据血液报告显示

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4.4mg/100ml

已达到醉驾标准

 

  醉驾的李某告诉民警:

  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原因,导致驾驶过程中出现意识模糊的情况,无法操控车辆和观察路面情况,才造成了本次交通事故。

 
 

事 故 认 定

  民警最终认定,李某醉酒驾驶是导致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同时,李某不仅需要支付两辆受损小轿车的维修费用,还涉嫌危险驾驶罪,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饮酒一分醉

驾车千分险

无论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还是醉酒驾驶机动车

两者都是危害自身行车安全

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酒驾作为马路上的第一大“杀手”

让不少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希望各位驾驶人从本期案例中吸取教训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

 

酒驾、醉驾判定标准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贵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抱着侥幸心理逾越法律红线

终将自食苦果

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

还有会给自己、家人、他人

造成不可估量的身心伤害

清醒认识酒、醉驾的危害

文明守法 平安出行(贵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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